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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原始凭证报销及粘贴的通知
发布人:林青红  发布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1181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财发(2018)1号


关于规范原始凭证报销及粘贴的通知


  原始凭证(各类票据、单据)是证明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书面证明。为规范票据的使用,加强报销行为的管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以下票据财务不予报销:
  1.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我校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
  2.所购商品较多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其所附清单不是通过开票系统开具打印,而是销售方自行设计制作的;
  3.举办会议时的消费清单、集中做各类材料及接待校外专家产生的本市住宿费清单,不是通过酒店系统开具打印,而是其自行制作的;
  4.2018年2月1日之后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普票、专票、电子发票)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简称”的。
  二、业务经办人员在取得各类票据时,报销前必须在票面签字以明确经济责任(火车票、飞机票等票面有经办人员名字的除外)。
  三、取得电子发票报销时,经办人需将票据打印,在其上注明“本人承诺此票据仅在本项目中报销一次”并签名。
  四、在科研经费等项目中报销的出租车发票,需在票面注明起点、终点及具体事项,并由经办人签名。
  五、为便于会计凭证的装订保管、便于会计档案的电子化、减少网上报销时上传票据张数,自2018年1月1日起,我校对原始单据的粘贴纸采用A4幅面:
  1.使用A4纸横幅粘贴;
  2.为便于装订和查阅,粘贴票据时左侧保留3厘米以上边距,且票据不得超出粘贴纸的上、下及右侧;
  3.票据粘贴时,应采用平铺的形式,不再采用堆叠、压摞的阶梯式粘贴,要保证每一张票据的内容都完整可见;
  4.一项经济业务票据较多时,可使用多张A4纸粘贴;
  5.为避免传递、查阅时丢失凭证,火车票等较硬的票据务必粘贴牢固;
  6.报销时取得的单据已是A4纸尺寸的,如采购申请单、合同等,直接附在票据粘贴纸的后面;
  7.网上报销上传电子图片时,请将票据粘贴好之后再拍照、扫描上传,并保证其内容清晰可以辨认;
  8.单据粘贴纸及财务报销时需要使用的“经费支出审批单”、“资金支付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等见附件,请下载后根据报销类别自行打印,财务处不再统一印制。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经费支出审批单
  2.徐州工程学院票据粘贴单
  3.徐州工程学院差旅费报销单
  4.徐州工程学院资金支付审批单
  5.徐州工程学院应付款支付审批单
  6.徐州工程学院预付款支付审批单


徐州工程学院
2018年1月3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201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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