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学校的各项经费收支结果和财务运行状况,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4年服务截止时间
1.财政专项和政府采购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名称CZ开头)及政府采购项目(任意金额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采购,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及6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采购)单据投递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17时(周三)。
2.网上报销系统
个人项目:单据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6日17时(周五)。
部门项目:单据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7时(周三)。
3.单据投递
投递柜投递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17时(周一),同时关闭网上报销系统;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17时前将资料手续完备的报销单据及原始附件投入投递柜,逾期未送交或未完成流程的单据将全部退回并在系统删除(2025年开账后需重新在网上办理)。
4.学生收费业务
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3日17时(周一),同时关闭线上缴费平台。
(二)2025年服务开始时间
2025年1月7日(周二)全面恢复财务服务。
(三)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时间
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6日。期间财务处集中处理已接收报销单、银行对账、收入清缴、账务清理、账目调整、年度数据结转、决算报表编制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编制等工作,不再受理费用报销、收款、学生缴费(12月24日起)、预借票据、项目入账和立项、预算调整和追加等业务。
二、往来款项清理
(一)暂借款项
各单位要扎实做好暂借款清理工作,11月29日起暂停办理个人借款和预借部门周转金业务,所有个人借款和预借的周转金请于12月16日前结清,有需要的在2025年重新办理借支。
2024年12月份之前的各类预付款项需在12月16日前结报,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报销冲账、还款手续,请经办人填写经学院(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在12月16日之前报财务处备案。
(二)预开票据
已办理预开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核对资金到账情况,如未到账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
预开的票据超过一年仍未收到款项或退回票据的,财务处将冻结单位(项目)负责人相应金额的经费,并不再预借发票。
(三)来款认领
各单位及个人关注财务处网页“来款查询”信息,及时确认科研、培训等业务活动从校外汇来的各类款项,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于12月16日前办理项目入账和立项、预算调整和追加手续。
2025年财务处将对各类无法确认收款人的暂存款项逐项核查,对两年以上未认领的暂存款项,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清理。
(四)往来款项
各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清理已到期的各类应收、应付款项,确保学校收入及时足额收取,做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请基建、维修、采购相关项目负责人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和尾款等进行清理,符合退回条件的,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三、资产核查盘点
(一)固定资产入库
2024年12月份之前已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在本年度办理财务报账手续。如存在暂付款购买家具、设备等情况,请尽快办理入库手续。
(二)存货盘点
后勤管理处和信息化中心应做好存货的盘点与结账工作,以11月30日为时点进行存货盘点,并将盘点清单及存货余额送达财务处进行核对,于12月16日前完成本年度材料出入库工作并办理报账手续,确保存货年底账实相符。
(三)国资处于12月31日前完成固定资产及财务数据核对工作,确保年终财务资产账与资产实物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账表相符。
四、财务票据业务
(一)凡领用或借用财政票据、税务发票及校内收款收据的单位及个人,请于12月16日前至财务处完成票据缴销手续。对于已开票已收取的款项,请于12月20日前足额上缴,保证本年度学校收入的准确性。不在规定时间及时上缴收费票据的单位,明年将不予领用。
(二)2024年12月17日起不预借财务票据,2025年恢复服务后再办理领用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跨年度核销的,需领用人出具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决算信息统计
为做好2024年财政决算和教育经费统计年终决算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各方面发展成果,请相关单位协助提供2024年财政决算和教育经费统计年报基础资料,填报表样由财务处专人联系发送,资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5年1月8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报送到财务处核算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605543185@qq.com。
主要任务分解如下表:
部门 | 分 工 |
校办 | 公务用车情况 |
教务处 | 学生人数 |
人事处 | 人员情况 |
国资处 | 学校资产情况(数量、资源、价值等)、公务用车数量(购置数、保有量)、政府采购支出信息 |
体育学院 | 运动场地面积、校园足球场个数 |
科技处 社科处 | 科研经费收入情况、专利数 |
实设处 | 教学设备情况(资源、价值) |
信息中心 | 网络多媒体教室情况 |
继续教育学院 | 函授夜大生人数 |
国际教育学院 | 来华留学生人数 |
图书馆 | 图书册数 |
财务处 | 会议费、接待费和因公出国人数批次等;科研经费支出情况;2024年度各类经费收支情况 |
六、注意事项
(一)学校年终财务决算面广、量大、时间紧,是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部门和广大师生高度重视,从学校事业稳定发展大局出发,从年度经费收支完成情况出发,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
(二)为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反映各期的收入支出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升报账时效性,2025年1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2024年6月30日(含)之前的票据和相关事项的报销,2024年7月1日起的票据和相关事项可顺延至2025年3月31日前报销(占用2025年预算额度)。
(三)如遇上级财政部门决算等不可预见因素,网上报销系统开放时间如更改将另行通知。寒假报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年终财务决算时间紧、任务重,报销业务量大,如有特殊需求,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
财务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