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报送2025年度收支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林青红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和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新增支出事项,优先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学校过紧日子要求。

(二)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改变“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取消各单位各项目支出基数,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行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预算绩效为导向,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分配机制。除按标准据实测算的项目外,2025年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

(三)科学开展项目研究论证,做好提前评估储备工作。坚持“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各单位要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工作,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开展预算项目储备。各归口部门要加强项目审核,确保立项依据充分并具备可实施条件,做好项目储备、论证及排序工作,避免少报、漏报、错报、论证不充分等问题。

(四)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工程项目预算评审。按照财政规定,未申报财政评审预算或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无法实施。财政评审对象为单项工程投资(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包含安装费用30万元以上或占设备购置费20%以上的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及6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包括2025年不需要采购但需要支付费用的多年服务项目)按照分类申报、归口审核的原则进行,归口部门进行论证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评审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通过后原则上不予调整,采购预算金额小于实际采购金额的项目无法实施,采购结余金额无法与非政府采购项目打通使用。

二、工作程序

2025年度预算经相关单位充分研讨、论证后,按照报账员录入数据、部门负责人审核、归口部门审核、财务处汇总上报、学校审批的流程进行。财务处在各单位报送的预算资料基础上形成2025年预算草案,报学校办公会及常委会审议、财政审批后实施。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报账员于9月18日下午5:00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http://219.219.254.22:6868/)完成预算编报工作,具体分工见2025年度预算编制任务分解表。

收支预算联系人:邵明昱、郭语航 83105989(5989)

政府采购联系人:李冉 83200231(6231)

财政评审联系人:董莹 83280063(7063)

附件:2025年度预算编制任务分解表.xls

 

财务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