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青红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3155

徐州工程学院文件

徐工院财发〔20191


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徐工院行发〔2015〕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围绕发展目标,保障重点工作
    围绕学校发展目标,结合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教学科研经费,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归口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预算资料基础上,提出业务归口预算建议数,形成“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
     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统筹安排各项经费预算,同时要加强内部控制,合理分配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规和资产的安全。各单位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主动尽职尽责,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编制内容
    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一)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各单位在预测收入预算时,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变化,全面、完整地反映本单位所有收入。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和财政专项拨款。财政预算拨款由财务处根据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财政专项拨款由各单位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编制,相关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上传。
     2.事业预算收入
    事业预算收入分为教育事业预算收入和科研事业预算收入。
    (1)教育事业预算收入
     教育事业预算收入指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全日制本科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入、培训费收入等。全日制本科学生学费收入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学生缴费情况编制;住宿费收入预算由学生处负责编制;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入预算由继续教育学院编制;培训费收入预算由培训承办单位编制,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送;留学生学费收入预算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编制。
     (2)科研事业预算收入
    科研事业预算收入指开展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由科研处根据当年实际情况预测编制。
     3.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由相关单位负责编制。
     4.债务预算收入
     债务预算收入指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债务本金。由财务处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编制。
     5.其他预算收入
     其他预算收入指除上述资金来源之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捐赠预算收入、利息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等。其中:捐赠预算收入由发展规划处编制,利息预算收入等由财务处负责编制,租金预算收入由后勤管理处及实现此类收入的部门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预算
     学校统一发放的各类人员的工资支出,以及按国家规定比例上缴的各类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由人事处统一编制。超课时酬金和科研奖励预算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处根据具体情况预计,报送人事处进行审核汇总。
     2. 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部门经费预算
    (1)定额办公经费预算
     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办公经费实行定额包干管理,办公经费定额为2500元/人•年,单位人数5人(含5人)以下的,按2500元/人•  年×1.2计算;单位人数超出20人的,超出部分按2500元/人• 年×0.5计算。由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实有人员情况计算编制。
     (2)校内专项经费预算
    专项经费预算是各单位为履行职责,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具有专门用途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专项经费预算要以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为导向,所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论证和严格审核。预算编制要体现前瞻性和计划性,以学校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紧扣学校重点工作,突出单位主要职能,优先保障运转类项目和发展类重点项目。
     为确保预算的准确性,严格控制项目之间转移性支出,除年初预算确定可以划转的项目,其余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相互划转。
     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会议费支出,实行学校统一归口管理,其他经费渠道不得列支。
     水电煤汽、物业管理经费预算由后勤管理处编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招待费、会议费预算由党办及院办按照相关规定编制。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市外办批复编制。
    债务还本及利息支出预算由财务处编制。 
     其他公用经费由财务处会同相关单位编制。
    3.资产购置经费预算
     专用设备购置原则上从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品牌专业、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中列支,行政办公设备购置报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家具用具报后勤管理处、软件报信息化中心、图书及电子资源报图书馆,由归口部门审核汇总报送。相关归口职能部门会同国资处、财务处审定后形成资产购置预算。
     4.维修改造及基本建设经费预算
     基本建设、土地款项等支出预算由基建处编制。维修改造支出预算由后勤管理处编制,各单位将2019年维修改造计划报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及后勤处综合考虑2019年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往年欠款2019年亟需支付资金等情况,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汇总填制《2019年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立项付款明细表》(见附件),由学校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部门专项经费不得列支维修改造费用。
     按照《徐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徐政办发【2018】192号)文件精神,未经审批,高校不得新增债务。所有资金支出必须符合年初预算项目,不得在预算项目之外新增维修及基建项目,不得突破项目预算,确保学校债务总额只减不增。
     5.二级学院经费预算
    二级学院经费预算包括教学经费预算和学生经费预算。
    (1)教学经费预算
     教学经费是维持正常教学、保障各项教学业务活动的资金,由学校按照资金状况确定拨款总额度,财务处按学院教职工数和学生人数计算学院拨款总额后拨付学院。新增专业建设费、学位授予权评估经费、公共课补贴、体育维持费、学科竞赛奖励等专项经费由使用部门提出预算申请后另行划拨,列入教学经费统一管理。
     (2)学生经费预算
    学院学生经费包括学生活动费、就业经费等。由学校按照资金状况确定拨款总额度。财务处按学生人数计算后拨付学院。
     6.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财政专项经费预算由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专项经费到账后,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文件申请资金入账,并按项目管理办法及进度使用资金。
     7.基础资料报送
     人事处负责报送各单位教职工实有人数,教务处负责报送分学科、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人数,相关基础资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传预算编制系统。各单位于2019年3月1日前将预算录入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姓名及工号报送至财务处。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9年3月14日前通过预算编制系统报送“一上”预算数据。
     财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预算资料进行审核后,形成预算“一下”控制数,各单位在控制数之内调整预算,报送“二上”预算,报送“二上”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校内通知。
     财务处在各单位报送的“二上”预算资料的基础上形成预算草案,报学校常委会通过后下拨2019年预算。

     附件:2019年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立项付款明细表


徐州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7日

徐州工程学院院长办公室2019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2019年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立项付款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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