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林青红发布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1272

各部门、各学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20211231日前,需对2022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具体方式如下:

 1、登陆“个人所得税APP”—首页 “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点击进行确认,如无变化,可点击“一键带入”;

 2、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扣除年度”选择“2022”—“快捷填报”栏“一键带入”。

 如果在2022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变化的,则需要针对具体内容进行修改并如实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人员。

 财务处工作人员:林青红,手机号码:13813476741

                  云,手机号码:15375075504

 纳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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