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的要求,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尚未办理该项业务的教职工请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请各位教职工予以重视。
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请查看2025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财务处
2025年6月1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的要求,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5年6月30日截止,尚未办理该项业务的教职工请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请各位教职工予以重视。
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请查看2025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财务处
2025年6月10日